最近发现我过去在知乎专栏和其他地方写的不少文章,被各种网络媒体和平面媒体转载使用,但是我却很少收到相关的通知,也没有收到稿费和样报等。我是不懂法律的法盲,不过最近跟几位在法院工作的同学聊了后,才发现,中国不是没有法,我们的知识产权相关法律还是很完善的,只是大家都不遵守而已,譬如很多媒体一方面措辞严厉地指责政府官员藐视法律,另一方面自己也在大量地做些并不合法的事情。
我觉得,这样不好。
最近我碰上几件事,我想说说。
一是转载不留名。我在知乎专栏写的关于社会学的几篇文章,居然大有读者,现在有时候就会碰到朋友在微信上给我转发文章,说:黄健你看看,你们社会学的,对你也许有用哦!我一看,发现这么面熟呢,再仔细一看,这不就是我写的么?再看下面的链接,都不是我的专栏文章地址,也没有署我的名字,有的甚至被署上了别人的名字。真是乱!
二是使用不给稿费。一些文章被纸媒转载后,也不联系下我,我咨询过,纸媒转载文章属于商业使用,应当支付稿费。不过我基本上都没有收到。我理解现在纸媒的处境,但是最起码事先联系下我,然后给我寄份样报样刊应该没有问题吧。我一般会留有联系方式,请媒体的朋友们能够给些尊重。
三是独家使用权问题。现在网上写东西,独家使用权还真是个麻烦事儿。大家都不遵守,包括我自己,反正在知乎专栏写了,也没稿费,就转到自己的网站和博客,然后再转其他地方。我自己倒是觉得,网络转载只需要注明作者名字和来源链接,然后不瞎编辑、演绎就行了。但是最近发现,在有的网站贴文章,人家已经在声明里面写明了独家使用权的默认授予,这真是可怕,一般谁去看这个啊,而且不给稿费还要求这个,真是过分。我基本上都不会去看各个网站的那些使用须知之类的,有时候想看都找不着链接,不过也不能因此而埋一颗地雷等哪天不开心了就把作者给炸了吧!网络媒体不要太贪心。
四是敲诈勒索的问题。我写过的关于社会学的几篇文章,被知乎日报推荐后,收到好几封邮件,指责我抄袭别人,并以所谓律师函的名义发来吓死人的邮件,要求赔偿。开始还蛮吓人的,连收几封后,自己都怀疑自己当时是不是看了别人的文章没注意就当自己的写了。我承认我心理素质不好,但是我不傻啊,我自己重读几遍我写的文章,没发现抄袭他人的地方,都是我自己原创,有引用的我也都注明了来源的。现在真是有人,天天没事儿发什么函吓唬人,我回邮件说,你提供一个链接。别人发来我一看,时间都比我在知乎专栏发的时间晚。我心想,你宫看多了吧,真以为我会穿越哦。网络世界,无奇不有啊!
最近这一年来,写的文章多了,遇到的事儿也多了。自己也翻过错,知道的问题也越来越多,希望大家能够尊重知识,尊重创作,尊重版权。给作者一点尊重,作者也会以更多更好的作品来回馈大家。我想这是基本的行为规范和礼仪吧。
201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