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的第一篇小说。)
1.
晚上,一中门口的小街上。
这是一条我写过的街。
为了庆祝毕业,准确地说,是纪念黑色岁月的结束,哥几个找了个大排档,一个火锅几个菜,一向吝啬的大高这回慷慨解囊,还搬来了一大箱啤酒。几个平常关系不错的女孩子也来了。没有客气,没有腼腆,上来就吃,不多会便喝上了。
大高酒力如何,没人知道,只是这会儿大杯大杯往嘴里倒啤酒,咕噜噜的,喉结上下移动。就像灌开水瓶子,听声音是要满了,我担心大高的肚子会胀破。大高喝得这么猛,却还是不时向坐在斜对面的阿兰瞅上一眼。阿兰似乎没有看到,还是一个劲地大喊,来来来,喝,喝呀!
几杯下来,气氛十分活跃。别看平时儿一个个斯文腼腆,这会儿像动了情的野兽,什么都说,什么都讲,以至于几个女生开始很是不好意思,只顾低头吃饭。阿兰似乎很快适应了这个突然的转变,看着一个个斯文小生变得如此野性,越发的兴致高涨了。她直接拿起一瓶啤酒,咕咕地灌了起来,完了,嘴也不擦,瞪着大眼睛说,大家都要各奔前程了,以前不能说不好意思说的,现在都可以讲了吧。平常忙着学习,我们交流太少了,都说说大家的心里话吧。
大伙儿都静了下来,仿佛都在透过氤氲看其他人的反应,或者陷入了沉思。的确,一起上学三年了,却都没有什么交流。今天能够坐在一块儿,还主要是平时交流稍多的哥们儿。说什么呢,好像很多要说,也好像什么都没得说,因为,吃完了大家就散了,天南海北,谁还记得谁。可是总是有种冲动,有种难以抑制的好奇心,不想放过这最后一个知道别人秘密的机会了,特别是那种秘密。
阿兰见大家不语,很是着急,指着红着脸的大高说,大高,你先来,告诉大家,你喜欢的女孩子是谁啊?
我倏地坐了起来,与我同时坐起来的,都瞪大了眼睛,竖起了耳朵,仿佛在期待一个惊天大秘密的公开。
大高是学习尖子中的尖子,一直领跑全年级的尖子们,在大家伙儿的眼中,他就是一个神,或者是神的儿子,不然,他怎么这么厉害呢。大高曾经和我坐同桌。只是因为我总是喜欢上课看报纸,特别是看报纸上的女明星,以至于几次月考成绩大降,被老师调到了最后一排守边疆。而大高,却有着自由选择座位的权力,这是班主任赐予的。我觉得我是棋子,任凭摆布而已,倘若惹了老班大人生气,说不定就赶出大堂,去外面喝西北风去了。很不幸地是,我确实被赶出了教室。原因不外乎那些。那会儿在教室外喝西北风,不免几分神伤,彷佛人生就此暗淡下去了。大高总是在课间跑到我教室外的座位上,很享受地坐着,托起腮帮,看着远方,说,这儿可真好!
我就是这样与大高逐渐深入接触的。
时间一秒一秒的过去,我彷佛听见了它的脚步。
大高先是楞了一下,接着蠕动着嘴唇。一双双眼睛都瞄了过去,一只只耳朵都对准了大高的方向,生怕漏过了大高蠕动的嘴唇可能发出的几个音节。可是什么也没有听到,确实什么也没有听到。听见大高长叹一声,还以浓浓的地方口音说了句“悲哀”。大家面面相觑。阿兰继续装没听见,你到底说不说啊,不说就罚你喝酒啊!大伙儿说,行不行?行!来,说!不说就喝一瓶啊!我以为他会喝的,换做我,我会喝的,因为我不想说出我的秘密,而且马上就要散了,什么机会都没有,只是给别人一个谈资罢了。
可是,我没有想到的是,大高咳了两下,轻轻地说,这个人,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通常说这话的,要么就是意指在未来,不可知,要么就是在身边了。我不知道该不该说,因为我知道是谁,可是我总觉得还是留给大家猜好了,不然就没有意思了。就像现在很多文学作品,特别是所谓的现代诗歌,一点破事儿,一点儿偶感,却说得那样玄乎,搞得高深莫测,要你猜,那些猜不透看不懂的,往往还被称作好诗。句子支离破碎,甚至语句不通,动词当形容词,如此等等,我说,这就是破坏祖国语言文字罢了。
几个一点儿不知情的家伙,叽叽喳喳议论开了,还不时地朝几个女孩子身上瞄,彷佛要通过她们的反应来猜出是谁。我倒了一杯啤酒举起来,大高,我们能做同学,真是缘分,将来发达了,一定要提携兄弟啊。大高忙拿起一瓶啤酒说,哎呀,不愧是兄弟!现在说这个干嘛,以后的事儿,谁知道呢!来,我们先干了。大高很高兴,他肯定觉得我帮他解除了几分尴尬。其实,我也是这么想的,只是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才说了那么句不像学生话的话。小林立马指着我说,你小子,这么快就开始拍马屁啦!哎,我不知道怎么解释。不过我也觉得很奇怪,没什么说了,总也不至于说出句这样的奉承话吧,好像我自己就低人一等似的。这是怎么回事儿呢,难道我的意识中就是这样想的?
接下来,小林等都跟大高喝了。我一杯下肚,就有几分醉意了。这其实是我第一次喝酒,居然是这样的感觉。本地产的“四季花啤酒”,味儿是如此的难闻,可我还是强忍着喝下了,想吐,感觉肚子里有什么发酵了,直往上翻。我慌忙拾起筷子,夹了菜塞进嘴里。
几个家伙都喝高了。小李子嚷到,我知道是谁啦,哈哈!
是谁?
小李子故作神秘地说,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啊!
屁话!
我刚喝道嘴里的汤都差点喷出来了。
小李子不甘心这样被鄙视,往阿兰那里使了使颜色,说,哎,可惜啦,人家不知道。人世间的痛苦,莫过于此啊!阿兰似乎是觉察到了大家的颜色不对,又不敢大声继续问,就对旁边的紫琳说,他们说谁啊,神神秘秘的,一点儿不像男子汉!
紫琳很无奈,冲着小李子喊道,你是怎么啦?直说啊!喜欢一个人怎么啦,又不是什么坏事儿。你们这些人,比女孩子还害羞啊,真是的!
我不知道紫琳是否知道大高暗恋阿兰,可是我觉得紫琳很有意思。
我们继续吃,继续喝酒,大高没有再谈自己,只是一个劲儿地掏别人的心窝子,我似乎觉得,被人整了的人整起别人来,竟是如此狠。我越发不敢乱说话了。每个人都被问了一遍,不说的就喝酒,或者吃辣椒,男女平等。
快轮到我了,我开始紧张。我要是回答没有,他们肯定不相信,我得喝酒或者吃辣椒,这些我都不行。我要是说,他们肯定会继续盘问下去的。我不知道在座的人中,是否有我的盟友,因此,我决定自保,一种很王八的方式。
我满满地倒了一杯,举起来对紫琳说,来,我们俩儿喝一杯,祝你前途似锦啊!但愿以后还能再见面。然后猛地灌了下去,瞬间天旋地转,我似乎看见了紫琳冲着我笑。接着我就倒在了地上,听不见,也看不见了。就像我的心里面,装了很多东西,别人也看不见,听不见……
那之后,是怎么过去的,我不知道。当我醒来的时候,正躺在胖子的床上。
胖子是我隔壁班的同学,不知道怎么认识的,我们一见如故。估计是因为我的床在上铺,他就让大伙儿把我放他床上了。他昨天晚上干嘛了,我不知道,他们班的同学议论说他们班的同学狂欢了一夜。我想,我们班肯定也是狂欢了一夜,唯独我,窝囊地躺在这里沉睡了一晚上。那些喧嚣,那些狂热,那些难得一说的秘密,那些老师与同学们的亲近,那些男女同学间的插科打诨……
我都错过了。上天就像一个法官,裁定我远离了这些,也就远离了很多……可是这又像是我自愿的,我要不是那么猛地喝了一大杯,也不会这样了。也许人世间,就是这样,只是人们喜欢将它归咎于上天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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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拾行囊,还带着几分头痛。还是那个静默在风中的候车亭。
我害怕见到认识的人,害怕跟他们说再见!那是一刹那的痛。我希望我只是回家休息几天,然后可以再见面了。可是我又好想见到紫琳,见到大高,跟他们说再见,我怕以后没有机会了。直到我等来了回家的车,还是没有看到他们的身影。
我望着窗外,那是白云湖,欧阳修曾经在那里学写字,后来成了大家;我和紫琳曾经在那里划船。我们不管船家事先的警告,把船划到了禁区。打了好几个转,才回到了岸边。我们一边心有余悸,一边大笑不已。那一次,我觉得她胆子很大,这是我很欣赏的。我不喜欢腼腆的小女生,因为我自己就很胆小害羞。她大笑的样子很好看,声音还有几分豪迈,潜藏在我心中的几分豪情彷佛就在此刻被激发了出来。我觉得我们有很多共同的地方。但是,也有太多的差别。
我很自卑。
车远离白云湖大桥了。拐进了群山间。我们就这样分开了。有些失落,有些悲伤,还有些茫然,还有些后悔。我第一次体会离别,竟是这种滋味。倘若再要我评析离别的诗词,我想我会进步不少了。可是,没有机会了,我就这样静静地走了。
毕业了,我们分别。在分别的季节,我们毕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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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家了。
这并是我一直期盼的。我从来都不喜欢在家里呆着,没有什么书可以看,没有书店可以逛,没有什么同龄人可以聊天,和我这么大的人都去打工了。他们都在沿海一带,每次过年,从他们口中听到的沿海打工生活,总是那么的丰富多彩,还充满了奇遇,比如,海哥打工才一年,居然就谈了个外地女朋友,不知道什么时候还带回来见父母了呢。我对这事儿是不感兴趣的,我只关心我自己。这些乡村八卦,还是我奶奶告诉我的,可是她头昏眼花,不知道为啥这些记得这么清楚,回来给我讲,还说,我们那个时候,像你这个年纪,早就结婚持家啊。我搞不明白,为什么他们那个时候就要结婚那么早。
没有什么玩的,没有什么看的,也没有什么人可以天天聊天,在家才呆了几天,就觉得很无聊了。我想起了紫琳,不知道她在干嘛呢。我想给她打电话,可是我只知道她家里的电话。听她说她毕业了,她爸爸就会给他买个手机,不知道现在她是否已经有手机了。手机,也是我想要的,我总觉得有了手机,就有了一个特权,那就是单线联系,就拥有了一个只有手机两头的人知道的秘密通道。可惜的是,我不知道她的手机号码。我更没有手机。我买不起,爸爸说了,你要手机是吧?自己挣钱买啊!我心里凉凉的,但是我很快又明白,我们家如此之穷,爸爸是没有钱给我买手机的,况且,在他看来,我要手机干嘛呢?
我可不是这么想的,我觉得那是高科技。拿着手机,就感觉特别的不一样。特别是当海哥把他的手机放在我面前,问我这个英文单词是什么意思的时候,我总觉得我有认得英文的优势,心里还是很高兴。可是我要是有个手机,到时候我都设置成英文的,那肯定爽死了,这样他们即便是看了我的手机,还是不认得。我发觉,我变得很虚荣了,或许就是有手机这个小小的愿望没有实现的原因吧,或者是因为紫琳,或者是我总是像把自己从这群乡巴佬中区别出来?我搞不清楚我自己是怎么想的了。
翻来覆去的想了好几个晚上,在蚊子的嗡嗡声中,我下了个决定,那就是去打工。打工很流行的,别人不会因此看不起我。可是一中出来的学生,却去打工了,那么,读了三年的高中,有什么用呢?我问自己这个问题不下十遍,但是目前的境况是,我不去打工,就没法待下去了,况且我想要手机,想和紫琳联系。我很想知道,她在干什么,在想什么。
我的三舅是个生意人,在我告诉他我的想法后,他说,好啊!锻炼下嘛!你们这些读书娃,不能只知道读书,要经受社会的锻炼才能成才嘛。我总觉得是那么的刺耳。可是还是忍住了,或许他说的,是代表很多人说的,也许还是我面前的这个社会对我说的。我是毕业生。什么是毕业生?就是走完了一个阶段的路,等待着另一个阶段的命运之间的一个状态。倘若我接到了大学通知书,那么我就是准大学生了,农村人都不懂“准”的意思,就会说出了个大学生了。大学生,在他们的眼中都是一样的。反正还是读书,只不过可能跳出龙门罢了。
我听了三舅的安排,去了仙山镇的一个仓库。我瘦小的身体,三舅不是不知道,可是还是把我介绍到了这个地方来工作,说是工作,就是搬箱子——搬运工。
清晨,我穿着一件格子衬衣,这是我比较好的衣服,去见老板。老板很高兴的出来见了我,说,到我这里来锻炼锻炼?哈哈!好啊,小伙子,还是有志气的。我这里可是很锻炼人啊!哈哈……
他大腹便便的,跟我说完了话,便转身就钻到桑塔纳小车里,一溜烟跑了。我想了好久想的几句见面时说的话,居然没有时间说!这是我第一次面对社会吗?我怀疑我自己。我居然连说话的机会都没有。
马上,一个五短三粗的中年男人走了过来,冲着我大声地说到,小伙子,你行吗?看你这样子,你还是回去把,这里的事儿,怕你干不了啊。我大声说到,行不行,做了就知道!他怔了一下,不错啊!好,你干活吧!
这是王本发,名字就是农村人的名字。我叫他王叔。他是我们这里的工头,就住在仙山镇边上,晚上回家,早上到仓库来。
王叔很快给我找到了活儿,把仓库的一堆货拉到街对面的店面里。那是好几十箱货,王叔说,给你个小车,你自己看着办啊,今上午给搞完,中午验收,完了才能吃中饭。
我将小车拉了过来,开始装货,一次只能装两箱,不是因为车小,而是因为装多了我就拉不动了。我拉着装着货的小车,穿过车水马龙的大街,在店里卸下,回头再拉。我一个上午就重复着这个动作和这个路线。
一开始,还是干劲十足,大概一个小时之后,我就后悔自己在学校的时候没有好好锻炼身体了,然后我开始痛恨,痛恨我这个弱小的身体,我不知道为什么人家都是那么的强壮。我痛恨上天让我生在一个贫穷的家庭里,我才没有好的营养,没有发育好,以至于人人见了我这个高中毕业生,都会说,你行吗?我总是说行啊。可是我心里没有底。我要证明给别人看。这近乎于一种摧残,我只期望上帝不再给我疾病,否则我什么都不能干了,这也意味着我什么都不能证明了。
一上午的工作够呛的。我总算是完成了,想想就觉得很可怕。我不知道是什么力量支撑我的,这可比在学校跑五千米累多了。这里没有观众的加油,没有老师的鼓励,倒是有很多以怀疑的眼光看着我的工友。我心里想的,就是证明我自己行,我肯定可以干完。
我做到了,可是我累极了。
中午,干活儿的工人们一起吃饭。在仓库旁边的小屋子里,就是我们的厨房,也是我们吃饭的地方。一个中年妇女负责做饭。小屋很黑,一张简易的桌子油光闪闪。我也顾不了那么多了,当我找着凳子的时候,却发现他们已经开始吃了。我只好盛了碗饭,站着吃了起来。我真是饿极了。我第一次体会到这种饿,是如此的难受。仿佛我累积近二十年的东西,在这个上午就消耗完了。我很饿,而且还很害怕。我还要干好些天呢,至少不会下午或者明天就走。否则,要被他们笑死的。
我使劲往嘴里扒饭,王叔看到我的样子,笑着说,小伙子,你叫什么名字啊?来,吃骨头。说着就给我夹了一大块骨头。
我叫麦易之。你们叫我小麦就好了。
哈哈!大家哄堂大笑。他们彷佛听到了一个天大的大笑话。一个和我年纪差不多但是身材剽悍的小伙儿笑的饭都喷出来了。
你不是读书人么?怎么名字这么俗啊?啊,哈哈!
很俗吗?我问我自己。
我在学校,也有很多人问我这个问题。只是大家习惯了之后,就都叫我小麦了,他们觉得很好听,我也觉得很亲切,只是有时候我总觉得“小”字令我感到一点点的失落,彷佛我总是比别人小。可是又不能改成“大”,那就没意思了。我很多回都在想我为什么姓麦呢。我可不可以不跟爸爸一个姓啊。我常常在我的书脊上写上我自己给自己取得名字,叫“飞云”。我觉得这个潇洒,大气。不过大家都不承认,老师也不承认,档案什么的上面当然更加不能写了。这只好成为我自己专属的了。
后来我渐渐地习惯了这个名字。我爸爸为什么给我取这样一个名字,我没有问过。我不想问,因为我觉得其中深意似乎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会渐渐明白的,为什么要早早的知道呢。
我边啃骨头边想我的名字的问题。他们的笑声都成了背景音乐。
刘婶忽然叫我,你快吃啊,发生么愣呢?再不吃就没了。
我才回过神来。刘婶是我们的厨师,我还不知道她的来历。
等我朝桌子上看时,除了还有几根咸菜萝卜,就只剩下我嘴里的这块骨头了。我下意识的把萝卜夹到我自己的碗里。我什么都没有吃到。我觉得王叔就是害我,一块骨头,啃了半天都没有肉,还浪费了不少时间。我吃都赶不上他们。我暗自责怪自己想的太多了,不然还可能赶上他们的节奏。
这一顿饭,吃得我心里凉凉的。好在,刘婶给我从锅里夹了几块肉片,我才勉强吃完了这碗饭。我觉得她真好!咕咕叫的肚子也暂时的安静了。
吃完饭,王叔说我们可以休息一个小时。说完,就跑到二楼去了。我没有跟去。我找了把椅子,在厨房门口坐下来,其实是瘫了下来。我的眼泪就要流出来了。我迅速抹去,没有人看见。我开始无名地聚集起仇恨来,包括恨我自己。但,又是那样的无力。我总不能继续用那套学校学到的高昂的宣言式的格言警句来激励自己了,在这个半天的时间里,我感到它们是无力、虚伪的。我开始怀疑我的三年了。
暖暖的阳光照在我身上。我直视着太阳,我感觉一团火朝我滚了过来,我赶紧闭上眼睛。就这样搞了好几次,我居然可以连续很长时间看着太阳了。这万物的上帝,我仔细的端详了很久。我不知道它是否也看到了我。
温暖的阳光,我静静地享受。我感觉它在涤荡我的内心,那里阴暗的东西太多了,确实需要晒晒太阳了。
我慢慢地闭上了眼睛,迷迷糊糊的就睡着了。我太累了,要不是我想着其他的东西,我肯定感觉到了身体的痛。可是,这会我没有感觉到。
就这样,上工的时间到了。王叔费了好大劲儿才把我摇醒。我继续干活儿,上帝似乎又给了我不少力气。
我的床就在王叔中午去的阁楼里。
这里乱糟糟的,几块木板用砖垫起来,就是我们的床。我找了个靠边的位置,铺开席子和家里带来的床单什么的。没有蚊帐,窗户没有玻璃,只有一个吊扇,开到最高档,转起来的风连纸都吹不起来。关键是这里臭烘烘的,挤了六七个人。他们的衣服、鞋,好像都穿了几十年的一样,不洗不换,还乱扔。除了那个喷饭的小伙子外,其他人都已经结婚了,不知道为啥还这样。
和我年纪相仿的小伙子叫金雄飞,在我看来也是很土的名字。后来,我知道他读完了高一就辍学了,然后在广州混了一年,最近才被父母找回来,送到这里来干活儿了。他父母怕他在外面干了坏事,于是放到身边来了。每个星期三的下午黄昏时分,他父母便会给他送点吃的,然后把衣服换了。所以,他很满足似地,不需要洗衣服,每个星期还有好吃的。我呢,什么都没有。爸爸不管我了,他说,是你自己要去打工的啊。
几天晚上我都没有睡好,闷热闷热的,蚊子咬,洗澡又不方便,而且臭烘烘的,我想地狱估计就这样吧,那里应该没有蚊子咬吧。
不知不觉间,一个星期过去了,我发现我居然撑了下来。我现在什么都不想了,除了想吃的什么都不想。偶尔在梦里见到紫琳,也总是在瞬间就消失了。醒来一无所想。真是种奇妙的感觉!我觉得是不是身体的劳累会让人失去思维的兴趣和能力呢?难怪那些干体力活的,都被认为是脑子不好使的人呢。我开始体会一种新的生活了,那就是干活,吃饭,然后睡觉。
金雄飞的妈妈来了,送了一大包吃的,还有干净的衣服。
我羡慕死了。好在我们关系似乎不错,大楷是因为在这里我们年龄相仿的缘故吧。那次笑我名字俗的事儿,我早就忘记了,我早就原谅他了。其实,他都不知道我有那么点点的生气。他给了我不少吃的,真是美味!我觉得有个关心自己的妈妈真是好。其他的工友们,看着我两儿坐在床上吧唧吧唧地吃东西,欲言又止,我感觉他们像看小孩儿一样看着我们,虽然我觉得我不是小孩子了。
我的衣服还是要我自己洗。我来之后三天洗过一次,现在,我决定一个星期洗一次了。我习惯了臭烘烘的阁楼了,习惯了乌黑的衣服,油腻腻的桌子,习惯了沧桑的脸,习惯了身体的创伤,像一道道沟渠,流淌着我不曾仔细看过的液体,鲜红的,火热的。
我以为我已经完全适应了。我庆幸自己没有让自己失望,也没有让期待看我退出的人满意。我坚持下来了。我发现不想什么东西,仅仅吃喝干活睡觉,还是蛮快乐的。是有点儿单调,可是我觉得脑袋轻松了许多。那天,一个工友拿给我一封信,让我帮他回一下。要是以前的我,肯定是写得文采飞扬。那次,我只是简单的将他的话转成了文字写在纸上,什么都没有,我也没有觉得失去了一次表演的机会而遗憾。这是怎么了?我觉得好奇怪了,短短十几天而已嘛,难道我已经失去了很多?
不过我没有总是问自己这个问题,只是问了一遍而已,然后忘记了。
继续干活,睡觉,吃饭,还有吃金雄飞妈妈送来的东西,然后偶尔洗衣服。
可是,刚刚适应的我平静下来的我,在一个清晨被扰乱了,那个清晨,就像我来仓库的那个清晨一样。
早上,干完一点儿活,然后吃了早饭,有十分钟的休息时间。我走到了仓库外面的大街边上,打算仔细地看看这条街。我虽然每天都会拉着货在这条街上穿过,但还没有仔细的看过它。
我正看得出神,听见有人叫我的名字。
麦易之?小麦?真的是你啊!呵呵……
我回头看,一个人骑着摩托车,慢悠游地朝这边过来了。等到走近了,我才看到,原来是范新龙,是我的高中同学。我眼睛不好,本来看书就还戴眼镜的。
我刹那间感到脸上火辣辣的。我正穿着一件脏兮兮的近乎黑色的衬衣,就是那件格子的衬衣,头发蓬乱,戴着一双黑色的白手套。愣愣地站在那里。我想跑开,可是来不及了,他已经过来了。我真是后悔没有戴上眼镜,不然我早就看到他,然后跑到仓库里去了。可是,戴着眼镜在这里干活,是何等的奇特!
我真不该来看街的。可是,这么多天我在这条街上跑来跑去没有见到熟人啊!
范新龙没有下摩托车,穿着人字拖的脚斜踩在我身边的花坛沿上。他戴着眼镜,还是学生的装扮,看了几秒钟,我没有说话。
你怎么在这儿啊?干什么呢?
呃,我,打工呢。在家没事儿干。
啊。很累吧?你什么时候开始干这个啊?
还好。干了好长时间了。
哎。辛苦了啊。
我笑了笑。
还好。权当作锻炼了。
是是,我也想锻炼下,只是我妈不干。
你哪儿需要啊。在家呆着等着上大学吧。
哎!考不考得上还是个问题呢。我猜你考得不错。
我沉默了一会儿。我不知道是否考得不错,但是我不打算上大学了。这是和我爸商量了的,我妹妹还要上高中呢。我们家太穷,没法供两个人读,于是我爸就跟我商量了,给我妹妹上高中的机会。这是个协议。是我们商量的结果。
哦,对了,前段时间我们聚会的时候,你怎么没去啊?紫琳还问我你在干嘛呢。
紫琳?我震了一下。
我想他们可能打电话给我爸了,但是我爸没有告诉我。
啊,你们真是快活啊!紫琳她说什么了?
她问你在干什么,打算上哪个学校啊,还要你跟她联系啊。哦,对了,我这儿有她手机号呢,来,你记下。
我什么都没有。没有手机,没有纸笔。
他很快意识到这一点儿,从摩托车后备箱里找了个便签本,写下了号码,递给我。
他刚准备递给我的时候,又收了回去,我把我的电话写另一面。
我忙将手从黑色的白手套里抽出来,颤颤地接过纸片。
他说,你手机号多少啊,留给我,我们常联系啊。
我还没有买手机呢。
哦。嗯。那你忙啊,我走了,我妈要我去菜场买菜。再联系啊。拜拜。
好。
我怔怔的,忘了说再见。
看着他骑车慢慢悠悠的离开,一束阳光照射在大街上。我感到心里酸酸的。
我回过神来,看着纸上的一串数字,就像一张张熟悉的脸,神态各异的脸。
我看不清是否有紫琳。
我将它放进裤兜里。赶紧进了仓库。
从此再也不再大街上停留太久了。我拉车总是低着头。
日子悠悠的过,我在仓库干了好久了,这是我自己觉得做同一件事做这么久了。我从来都不曾持续的干一件事干这么久的,我没有耐心,也常常迷茫和怀疑。现在,我居然干这种体力活干了这么久。我自己都很好奇。
自从那天早上碰到范新龙之后,我恍恍惚惚地又开始胡思乱想了。我将那张纸条上的数字看了好多遍,以至于几天后便熟记于心了。
我甚至在拉车的时候,也在默记这个号码。不对,这不是号码,而是一个奇妙的组合,通过它,我可以联系上我好久不想但现在又忽然想起的紫琳。
我的脑子又微微发胀。
我看着脏兮兮的衣服,直发愣。我已经两个星期没有洗了。本来上个周末该洗的,可是我不想洗,我就穿着脏衣服。我在想,现在该洗了,再不洗,就不能穿了。我端了一个大盆,往楼下走,走到水池边。我打开水龙头,水哗啦啦的往下放。我捧了些水,往脸上浇,很舒服。我抬头甩了几下,头发好久没有剪了,居然可以甩起来了。可是,就在这一甩头的瞬间,我看到了一个熟悉的面孔,是一个熟悉的女生。
我下意识地把头低下,看着装满水和衣服的盆,端起来放到墙角洗。
我背对着那个方向。半个小时后,我偷偷偏头看了一眼。
那个女孩,居然是我的同学方萍。是我初中同学,高中她也在一中,但是不在一个班,我们还是很熟的。
她怎么在这里!怎么进了仓库来了?天啦!怎么还不走!
我的衣服快洗完了。她才离开。我忙晾上衣服,跑到了阁楼上。
我躺在床上,心里怦怦直跳。为什么她到这里来了?她家不是在镇子的那头吗?她一个女孩子怎么跑到仓库来了?她看到我没有。
我想她应该没有看到,或者看到了,也不认识我了。
我心里些许安慰了点。我一直躺倒了吃饭的时候。
我问我的工友大叔,你有没有看到来的那个女孩子?她是谁啊?
她来找老王拿仓库的账本的,好像是老板的什么亲戚吧。
账本?老板的亲戚?
我疑惑了很久。
怎么,你认识?大叔问我。
哦哦,不认识。我是觉得一个女孩子跑仓库来,有点奇怪嘛。呵呵!
我的疑惑,在三天后消失了。
那天,她又来了。而且跟我撞了个满怀。我怎么总是这么倒霉!不想见的偏偏撞上了。难道上帝总是这样捉弄人的?
我忙说对不起,对不起。她看了我好长时间,小麦!是你!
啊,是你!我大笑起来,就像大哭一样。不管了,反正都认出来了。
你怎么在这儿干活啊?她看了看我手中的拖车。
哦,我爸要我来打工呢。
你不是等着上大学吗?这里你干得了吗?
还行。我干好长时间了。
天啊!我爸说这里很累的,有个小伙子居然毕业了也来做。原来是你啊!
她头发闪着光,长长的头发,在浮着灰尘的空气中,微微飘动。她穿着很随意,就像刚起床还没有打扮,不像我好久之前在学校见到她时的样子,反而更显几分成熟了。她两手拿着厚厚的账本,抱在胸前,就像在学校抱着书的样子,又显几分学生气的可爱。
是我。你爸怎么知道……
呵呵!这个仓库是我爸的啊。
啊?!
哎!我,我回去叫我爸给你换个地方吧。我们那个门市少个人帮忙呢,那里轻松些,我爸要我在那儿干活,锻炼呢。这不,过来取账了。
我忙说,不了,我在这里干习惯了。
还是换下好。
呵呵!谢谢关心啊。我得拉货去了啊。说完,立刻拉了车跑开了。我不知道她是否回头看我了。但我觉得如芒在背。
她确实做了。第二天晚上,王叔准备回家前,对我说,明早上你去那边的门市,老板说那里少人记账,我说你是个学生娃儿,可以干这个,就推荐你过去了。你明天早上早点过去啊。
行……
我想王叔肯定不知道我见到老板的女儿了,不然他不会那样讲的。
2.
同样的一个清晨。却有着不同的心情。
我很警惕地看看街上,但愿不要遇见熟人,或者让我先看到他们。从仓库到门市部,只有三里路左右,我却走得是如此的痛苦,因为要穿过镇子中心,穿过繁华的百货大楼,而那里,是年轻人喜欢的地方。我忐忑不安,但终究还是很安全的到达了门市部。
我还未进门,方萍已经看见我了,她跑了过来。这么早就来啦!
呵呵,早上起得早,习惯了,没什么事情,我就早点过来了。
你吃了早饭没?
呃……
我就知道你没有吃,待会儿我们一起去过早吧。
我发觉我有点儿结巴。不知道是怎么了。我听见“过早”,就觉得很别扭。住在城里的人吃早饭叫过早,而我是农村人,我们说吃早饭。我在学校吃食堂,也不说过早。在仓库里干活儿的时候,我们早上吃饭,是刘婶做的。我开始感到一个新的生活似乎就要这样开始了。
方萍收拾下东西。然后就带我朝着小吃街走。
我来这里做工很久了,却一次都没有到这里来吃过。我总是低着头快速地拉车,将东西送到目的地之后就赶紧回到仓库里。那里好像是个堡垒,墙是黑乎乎的,桌子是油光闪闪的,阁楼是臭烘烘的,工友们是粗鲁而又率真的……我已经习惯了那里,就像是一个新的家。我每次到街上送完货,就迫不及待地回到那里。那里很安全。工友们,是熟悉的陌生人,我一点都不担心他们能看透我什么。
我跟在方萍后面走,穿过了一个专卖服装的小巷子,再拐个弯就是了。当穿行在巷子里的时候,我好像在颤抖。我恨不得马上跑过去,可是方萍在前面。我觉得那些服装店的老板顾客都在看我。我今天穿的是那件格子衬衫,也是今天才换上的。我搜遍了我的那对衣服,只有这一件是相对干净点的。可是,它依然很脏。在那些花花绿绿的耀眼的巷子里穿行,我觉得自己就像一只老鼠,习惯了在下水管道中生活,偶尔爬到路上来,就觉得阳光是如此的刺眼,而自己又被照耀得如此灰暗。我低着头跟在方萍后面。她似乎没有觉察到我的心情。也对,她肯定不知道我在想什么。
好不容易才走出了那条巷子。我们在一家小吃店前坐下。方萍问我吃什么。我说随便。
随便?呵呵!这里没有“随便”啊!
我真不知道该怎么说。我很少来这里吃东西,我不知道该怎么点。我一个人的时候,就会指着东西对老板说,我要吃那个。或者,看别人吃什么,我说我也吃那个。常常就是这样过去的,以至于很多时候吃完了,还不知道自己吃的叫什么。现在的食物,名字又多。我不敢瞎猜。我还记得高中在学校外面的那个小街上,有一次,我吃了好几个鸡爪(方言读“找”音)子,我觉得很好吃。回去之后,小李子说我土,那叫“凤爪”。明明是鸡爪子嘛,我嘀咕着。那多难听啊。小李子对吃很有研究,常常在我们面前说这个菜好吃,那个菜酱油放多了……俨然是个专家。
我走到方萍跟前,看了看那里的东西。我想要菜单看看,方萍和老板肯定会笑我,这小店子哪里有菜单啊。你看着点就行了啊。我似乎总是那么的迂腐,我不知道怎么形容我自己,只想出了这个词。
你吃什么我就吃什么吧。
好吧。
我回到了座位上。 看着周围过早的人们。我不知道他们怎么都喜欢吃油果子(油条)。反正我不喜欢吃,我希望方萍也不要点这个了。
方萍坐了下来。看看我,说,你想什么呢,呵呵,还是那副思考者的样子,啊,哈哈。
她说啊的时候,声调还拐了个弯。
思考者?我已经不思考了,现在,只想干活儿,吃饭,睡觉。
哈哈!不会吧。不过,在那边也真是苦了你。那里太累了!
还好。我已经习惯了。
不一会儿,东西都端上来了。还好,她没有要油果子。
你不吃油果子吧?我也不喜欢吃。方萍说。
我很快的吃完了。她总是不停地找话说,而我总是嗯嗯的应着。即便是这样,我早上说的话,也比我在仓库所有说的话还多。她彷佛不能安静似的,也或者我们两个人坐在这里吃饭,安静了就不好吧。
清晨的阳光照在我身上。我觉得太阳在吸去我身上的一种东西,那是在仓库里沉积的。我静静地感受着这一切。
方萍见我沉默的看着其他地方的时候,就会静静地看着我。我又马上回过神来,嘿嘿的笑一下。
这就是我们的早餐。也是我们认识好几年来第一次在一起吃饭,竟然是这个样子。我觉得上帝很搞笑,为什么不是在一个对于我来讲合适的时候,我或者有钱了,或者成为一个上层人士,那样我能优雅地请她吃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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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市部的工作很简单。在方萍的指导下,我半天时间基本上就熟悉了。
我很想知道,她跟他爸爸讲在仓库干活的那个高中毕业生是她的同学的时候,老板是怎样的表情。这一定很有意思。不过我还是没有问。我总是不喜欢问问题。我觉得,我回答不出别人的问题,别人会说我笨;我要是问别人一个很可笑的问题,别人会说我蠢。在农村,在我生活的地方,蠢是一个何其刺耳的否定词!
我们配合还比较好。我虽然是个不爱讲话的人,可是时刻保持着紧张的状态,怕自己做错了什么,或者显得迟钝,所以干事儿还算麻利。晚上,我还是去睡觉。第二天早上,又穿过那条街来门市部上班。吃饭就和另外两个人一起去指定的一个小餐馆里吃,之所以说是指定的,是因为我们不用付钱,老板每月去结账。方萍则是回家去吃。
我现在觉得,我是在上班了。我拿着账本,记下货物进出、收支等情况,我像一个会计。方萍则监督整个门市的工作。除了我,还有另外两个伙计。
我确实是在上班,而不是打工,至少我自己是这么想的。比以前在仓库拉货轻松多了。现在,也不用总是蓬头垢面的了。我不用在低着头在街上飞奔而过了。我有时候还会抬头看看这个天天走过的街。当然,那还是在清晨或者傍晚的时候。
我回去睡觉的时候,他们都问我,你和老板什么关系啊?你小子运气挺好的。金雄飞总是用很怪异的眼神看着我,说,你和老板的女儿是同学?她对你挺好的呀!
我不知道我该怎么说来接他的话,我总是沉默。
金雄飞却不管我是否回应他,继续说,她蛮漂亮啊,呵呵,你小子啊,什么时候把我弄到那边去啊,我干什么都行!
别做梦了。我都不知道我会干多久呢。我也没那能耐。
的确,我不知道我会干多久。这几天就是高考填报志愿的时间。还有四天就到了。方萍时不时和我聊到这个话题。她总是有很多消息,说这个学校哪个专业好,整体实力如何,哪个学校怎么样。而我,什么都不知道。我问她怎么知道的,她说上网查的。
网?
我猜一定是因特网了,或者是互联网。我总是分不清楚,不知道都是什么意思。我也不知道怎么上网。除了在学校机房里上过几次电脑课,我很少接触电脑。而上课的时候,跟着老师的步骤一点点的做,看着眼花缭乱,下来就什么都不记得了。网是什么样子的?我傻傻地问老师这个问题。老师愣了下,说,这个有点复杂,我现在给你们讲的是电脑基础,网络部分以后再讲。以后,以后,就是毕业班了,什么网,电脑都不让接触了。几个放假上网吧的学生,被老师一次有一次的指着鼻子臭骂。网?我越发地觉得那是个神秘的东西了。不然,像这样的臭骂,我挨一次肯定就痛苦一学期的,他们居然还是上网依旧。我忽然好想知道网是什么样子的。
我小心地问过方萍一次,她哈哈地笑,说,我也不知道怎么形容,什么时候你上我们家上去看看就知道啦。我知道他们家有电脑,她不止一次的讲过。我觉得网上什么都有。我好想去看看,为的是知道网是什么样子的。据说,我们填报志愿还要上网填呢。
我的小小愿望终于实现了。坦白地讲,我不爱说话,不喜欢活动,却有很多的愿望。而这只是我小小的愿望之中的一个。下午,事情不多。方萍就说回去上网了,问我想不想去。
我当然想,只是我还是说,这里事情多,我还是不去了。
真的是没有什么事情。况且还有两个人可以暂时顶替我。不由分说,方萍就拉着我朝他们家走去了。
他们家就在镇中心的一栋楼里。来到她家里,换鞋,然后进门。我觉得很繁琐,而且尴尬。我可是一双臭脚。还好,这些天在这里没有干什么累活,而且基本上是坐着。我好怕见到老板,那天我一句话没说上,已经让我觉得他就是那种不让人有说话机会的人了。
我爸不在家,我们可以多上会儿。他要是在家啊,肯定不会让我上多久的。他总觉得上网不好。
那是对你好啊。
才不是呢。方萍好像很不同意我的说法。
老板的家里,也是方萍的家,很豪华。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我的脑海里关于房子的印象,就是农村的房子,很土气,没有什么装饰,而且随便出入,白天总是大门敞开。一切在这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我以前总是认为,房子能遮风避雨就行了,如今我似乎马上改变了想法。这个空间里,还有很多东西是我不曾想象的,他们都有着特殊的意义。
电脑放在方萍爸爸的书房里。一个很大的书架,排满了个各种各样的书,还有很多报纸、杂志。我从来没有进过学校的图书室,那儿是不对学生开放的。所以,看着这么多书,我觉得特别的兴奋。我喜欢看书,我觉得那里有着很多东西是我需要的。我看见了书,都会如饥似渴地读。在学校,我买不起新书,省下钱来买旧书摊上的书,多是几年十几年前的书了,别人看了都觉得脏。我还记得我买了一本唯物主义的哲学书,看了一个寒假,很是震撼,世间居然有这么深邃的思想。思想,对,思想,我第一次认识思想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
方萍开电脑的那会儿,我就在书架上翻书。我小心翼翼的,总是问她,我可不可以翻看这本书?她笑着说,你随便看啦,我爸也不看,他根本没有时间。
我看着方萍在“网上冲浪”,surfing internet,这是她说的。我在英语课上听过,但总是不明白网上怎么冲浪。虽然现实的冲浪我也不知道是怎样的。她说,你英语不是挺好的吗,你不知道surfing Internet的意思?我支支吾吾的。不知道自己说了什么。
我坐在旁边,不时地凑过去一点儿。她回头,我就马上后退一点。我总想看得更清楚些,可是又不能坐得太近。方萍总是笑,说,你坐那么远,看得见吗?你不是近视眼嘛。
是,我是近视,不过这些天很少看书,很少戴眼镜,我才突然感到现在看东西居然比以前更明亮些了。我忽然觉得,我知道像我爸那样的农民怎么不会近视了。
我脸红了。
然后就凑过去点儿。我可以闻到她身上的香味了,这让我迷失了好一会儿。紫琳,紫琳身上也有着这样的香味!我忽然想到了紫琳。好就没有想她了。我不知道为什么。这些天总是和方萍呆在一块儿,她在我眼前晃来晃去的,我的眼睛里总是她的身影。紫琳,紫琳的影子越来越模糊了。我曾想过给紫琳打电话,可是我不知道说什么。我想了好久想了一段话,可是看到方萍在我眼前走来走去的,我又放弃了。我不知道紫琳是否会想起我这个同学。那天晚上,我跟她大干一杯,然后倒下了,我不确定她是否体会到些什么没有。我都不知道。我只知道我在想。紫琳,多么好听的名字,我有时候想得入神的时候,居然会说出来,然后马上瞅瞅四周,看看有没有人可能听到。可是,现在,我想她越来越少了。这些天,我眼前,方萍晃来晃去。小麦,小麦,方萍叫我的声音也总是在耳边回荡。
我忽然想起了紫琳。这让我自己也很惊讶。我马上回过神儿来,看着电脑屏幕。方萍边操作边解释。我都记不住,只是饱饱眼福罢了。她看我楞楞的,说,你怎么啦?
没什么,没什么。我看不懂,你说的我也记不住啊。
没关系。以后你多来上网,上几次就知道了。
嗯。嗯。有时间就来。
不知不觉间,已近黄昏。路灯的灯光透过窗户射了进来。晚风也将窗帘不时吹起。窗台上放着的一盆花,在风中摇晃着,散发着阵阵香气。我已分不清这香气究竟是从哪里传来的了。我忽然想到那个阁楼,我至今还住在那里,虽然只有晚上回去睡觉。可是这会儿,我却坐在这个装饰豪华的房间里。那些工友们还是住在阁楼里,金雄飞,也是,他和我一般年纪。他好像一点都不抱怨似地,我很不解。我虽然基本习惯了那个阁楼,可是这会儿,我有开始有点儿讨厌它了。有一种无名的感慨迅速在我心里升起。为什么呢?
方萍的爸爸回来了。
他走过书房门口,我忙站在门口说老板好。他似乎怔了一下,说,你是方方的同学吧,在这边感觉怎么样?我不知道他说“这边”是什么意思,是门市,还是指包括仓库工作在内的整个工作?
我嘿嘿地笑了下,还好。
那就好。方方也要向你一样锻炼下,所以我要她去门市做事啊。你们这些年轻人,需要接触社会锻炼。
是,是。我们需要不停地学习,还要社会实践。
哈哈!
方萍的母亲说开饭了。我才意识到我呆的太久了。我马上说,我该走了。方萍大声说,吃了饭再走嘛。我妈做得菜很好吃的。老板是听到了方萍的话,回过头来说,吃了再走。
我确实想离开。我怕闹笑话。方萍是我的同学,可是她爸是我的老板,至少现在是。我不懂礼仪。我们在家吃饭,什么都不讲。顶多爷爷会说,你不要筷子上站着饭粒儿还去夹菜。这我是记住了,可是除了这,我似乎什么都不知道。
方萍拉了我坐下。
你不要叫我爸老板了,以后也别这样叫了。那是不是我也要叫我爸“老板”啊……
方萍的父母都笑起来了。
对。你叫我方叔就行。你和方方是同学,以后有空常来这里坐坐。
我小声地叫了一声方叔,总觉得很奇怪。
方萍的母亲给我夹了几次菜,还说,你怎么这么瘦呢。多吃点。来,这个排骨,有营养。说着就给我夹了一大块。我想起了第一次在仓库吃饭时候的情景。又是骨头!我忙说,我碗里还有菜呢。其实,只有饭。一大块排骨已经放到我的碗里了。
我有点不知所措。忽然觉得自己很可笑。在仓库那边跟他们吃饭,大家都抢着吃。你慢了,就没有吃的了。而这里,是可以慢慢吃的,我怕什么呢。我真的觉得自己很好笑。这也许就是条件反射吧。
老板,哦,不,方叔,不停地说高考的事情,分数线啦,托关系进好的学校啦,什么专业合适啊……我觉得方萍很不喜欢听她父母谈论这个。我知道,她考得不够理想。我无所谓,反正不打算上大学了。可是,当我说出我这个想法后,情形一下子就变了。
你怎么能不读了呢?你不是考得挺好的吗?不读书干什么啊?你难道打算就这样做下去?
我……
我不想说我们家穷。他们肯定会说,再穷也要读啊,读书才可以改变命运的嘛!这样的话我听过很多回了。只要我说我不读大学了,肯定都会看到诧异和一样的眼光。
方萍很惊讶。
你不是考得不错吗?不上大学怎么行了,你这么有才华。
我真是不知道,她会说我有才华。我哪里显得才华了。
他们继续议论,我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彷佛这不干我的事儿。我埋头吃饭。方萍妈做的菜确实好吃。我要是有这样的妈妈该多好啊。
吃完饭,方萍劝了我好久。看得出来,她是真诚地希望我去读大学。
我马上要回去,回到那个阁楼,回到那个臭烘烘的但是很安全的黑屋子里。在那里,我什么都不用想,我睡得很香。蚊子咬,我已经习惯了,我同情蚊子,他们要活命,要传宗接代。他们又无法吸富人的血,他们有各种高科技的武器等着它们落网。
方叔说,楼上还有空房间,你搬过来吧。方萍也这么说。
不了。我还是喜欢那个黑屋子,那里安静,安全,安心。
我走在大街上。现在是晚上了,路灯昏黄。我可以抬头走路了,现在不会有人看到我。可是我开始陷入一种痛苦的思考中。我还是埋着头走。
我本来已经决定不上大学了,可是,这会儿却被说动了。我开始怀疑自己的决定。我开始想我爸是怎么想的,怎么没有坚持要我去上大学。我爸的想法很简单,可是也太残酷了。我理解,可是,这一会儿,我觉得我的命运似乎就要被决定,而我自己却什么都没有做。难道,命运本不在我的手中?我想过去掌握自己的命运,可是一次次发现,我是那样的无力,无奈。我拱手让别人来决定吧,不仅仅是我爸,可是我又不甘心。
为什么方萍的劝说让我动了心?我一向是一个决绝的人啊。我难道真的做出了一个错误的决定?
高中的点点滴滴忽然都在我的脑海里浮现出来。那些个日日夜夜,我曾不断的失眠,因为太多的东西我需要背诵记忆。那些痛苦和忧伤,我总是不断地回味。那些一起奋斗的同学们,我们都在泥潭里挣扎。我不知道大高是否像我一样,认为那时候的天空总是黑暗的,我是这么认为的。我常常一个人坐在学校后山公园的亭子里,望着远方的城里,灯火闪烁。那只是一处风景,我常常走在城里的大街上,仿佛是一个灵魂在游荡。茫茫人海,没有我的归宿;高楼林立,没有我的家。我知道,这里永远都不会有我的家,我的家在乡下。可是我还是希望,我能够在这里找到一块属于我的地方。这只是个梦想。我坐在亭子里,听着风呼呼的刮过。面前的那个土丘,是一个公墓。有时候,我不免想起,他们在里面干什么呢?那阴间的天地又是怎样的呢?是否向我们这里一样,充满了痛苦、无奈、彷徨?
我的天空是灰色的。太多的东西我没有,太多的痛苦我忍受。我并不常常抱怨,但还是觉得不公平。我努力地学习,却常常被冷嘲热讽。我甚至在食堂打不上饭,因为挤不进去。我曾经在挤的时候踩了别人一脚,而被人狠狠的抽了一巴掌。我忍住了,泪水没有从眼睛里流出,却流向了心里。我受了太多的气,以至于麻木了。
我依然还是那样学习。我渐渐趋于平静,平淡。就像一下子成了世外高人。我知道我可能上不了大学了,虽然我对大学仍然充满了期待。我总是告诉自己,努力了,就不后悔了。
我努力了,我觉得不上大学也没什么了。
可是这会儿,我后悔了。方萍说了很多,我开始动摇了。我想到了那天晚上,我们分别的晚上。我们都要走向天南海北了,每个人都不希望今后再见面的时候比人差。难道我就甘愿如此吗?不,我不愿意。我想紫琳。她肯定会上大学的。她成绩好,而且自己也觉得考得不错。她家里也会支持的。在那个灰暗的时代里,她闪动的身影和甜甜的笑容,常常让我感到无限的生机。她肯定还不知道,我是那样的想看到她,看到她笑,看到她说,想什么呢,走,去跑步。我因为她才开始觉得跑步是一件美好的事情。我从来都不觉得累。她总是很奇怪的说,你长得挺瘦的,咋跑起来还是蛮厉害的嘛。
她会上大学。她肯定会。小林、小李子、胖子肯定会。大高更不用说了。他们都会。方萍,成绩不好,可是这会儿她爸爸正在托关系、找熟人,看样子是必上了。他们都上大学了,他们都会上大学!
大学!
这一个久违的梦又开始出现了。越想我越不甘心了。高中三年,我并不比别人少努力,我就是穷。难道中国大学会让穷人的孩子回家种田吗?我越想,越觉得有希望。彷佛就是一个野心,蠢蠢欲动。
我很乱。不知不觉间,已经走到了仓库门口。大叔正要关门,见过走过来,说,以为你不回来了呢。
有人已经睡着了。金雄飞看见我上了楼,马上问我,干啥去了,这么晚才回来。我在老板家吃了饭,说了会儿话才回来。
哎呀!你真是有福气。你们大学生啊,就是行。
我还不是大学生呢。我也没说要上大学啊。
哈哈!那哪儿成啊?你想跟我一样啊,我现在想回去上学呢,可是已经什么都忘记了,我也没有机会了。
忘了可以再学嘛。
不行啦。现在没有心思啦。不上学,总觉得跟别人差很多,就是没文化。
没文化。这句话刺痛了我,我上完了高中,却一无所知。但是没有人说我没文化。我要上学吗?难道上了大学,就成了文化人了?可是,不管你上了大学学到了什么,你总是个大学生啊。我斗争了很久。金雄飞见我沉默了,就睡觉去了。
我躺了下来。很久都没有睡着。呼噜声此起彼伏。我觉得很奇怪,他们怎么那么容易睡着啊?我想起了前段时间,我也是这样的。读书人,真是悲哀!睡觉都睡不好!
我决定,背叛我和爸爸的协议。这不是背叛。我要试一试。万一被考上了,我就不用在这里干活儿了。大学,那美丽的地方,彷佛就在我的眼前。
我的想法,方萍当然支持。她高兴极了。好像她自己考上了大学一样。
在填报志愿的那天,我和她坐着方叔的车子,到了学校。我不知道怎么选择,太多的学校看得我眼花缭乱。我很快的就填完了,在网上填报的时候,我还是要同学帮忙弄的。我没有什么特别喜欢的专业,我只想,能上学就行了。我的分数,看起来不是很差。我还是冒险地填了一个武汉的名牌学校。我不知道是否能上。我今天来,就是来赌一把的。我本来就不打算上大学了。要是录取了,我爸爸肯定无话可说。要是没有录取,我也没有失望。我还是那个想法,我尝试过了,就不后悔。
回来的时候,方萍对我选的学校很是吃惊。那可是很有风险啊!一向分数线很高的。我坦然一笑。说不定天上掉馅饼呢。我没有告诉她的是,我其实就只填了这个学校,专业服从调剂。我觉得我告诉她这个消息,她肯定会张着大嘴巴说,你疯了,你疯了。
无所谓啊,反正是赌啊。命运,说不定就是这样子的吧。嗨,我怎么越来越喜欢命运的说法呢?
方萍也选了武汉的一个学校。这是我们的省会。她爸爸的主要关系也在武汉。她的选择,都是精心选择的,是一套研究了很久的方案。她还有几套备用的方案。我觉得很好笑。我觉得自己忽然这么洒脱了。我都忘记了,我站在一个节点上,正在决定自己的人生。我丝毫没有这个意识。我后知后觉吗?上帝会关心我吗?
回来不久,方萍就要我搬过去住。我执拗不过,就卷了铺盖过去了。走的时候,金雄飞看着我,说,小麦,你上大学了,不要忘记我们啊。我猛然觉得一阵酸,汹涌的要从鼻子里冒出来。
我忍了下。不会的,我们可是兄弟啦!
哈哈!
哈哈!哎……
我发现金雄飞的眼神中,闪动着异样的光芒。
方萍将三楼的房间收拾好了。她说,这里就是有点吵,窗户没有弄好,你先忍下吧。我忙说没事儿。阁楼,我都睡过了,我不介意的。她抽动嘴角,笑了一下。看到我的床单,吓了一跳。这么脏啊!我都忘记了,我居然还把它拿在手里,没有放在墙角。
我去给你洗吧。
不用了,我自己来。
嗨,用洗衣机,方便。
她还是卷着床单出去了。
看着她走出去,一种莫名的感动涌了上来。这些天来,她很照顾我,以至于我都不习惯了。我总是楞楞的,愣头青。
傍晚,我们去了镇边的小河滩上散步。她说,那里是她最喜欢去的地方。我不想就这样陪着她去散步,我不想被人猜测。这里认得我的人不多,可是认得她的人很多。我又不想推辞,我看见她期待的眼神。
我还是去了,总是走在她三四步远的后面。她,忽然讲起初中的事情。那时候我们在一个班。那时候,我总是帮她扫地、搬东西。我总觉得她有搬不完的书。那时候,我还不知道那就住那里,她爸爸是老板。那个时候,我们好几个人还疯狂的跑到学校外面很远的一条河边,用她爸爸给她的相机,拍了很多照片。她,忽然变得如此的怀旧了,总是不停地讲起在学校的时候发生的事情。
我走在后面,看着她长发飘飘,在晚风中。
她忽然回过头来。那一束长发甩起,带着一丝忧伤的眼睛,向我看来。
还记得,在一中后山花园的亭子里,像今天一样的傍晚,我们的谈话吗?
我……记不太清晰了。
那次,你还给我你从果园子里偷来的枇杷,你忘记了?
我,我是偷过枇杷。我想起一点点了。
呵呵!她忽然咯咯的笑了起来。你怎么记性这么差啊?
其实,我已经想起来了。那天,我在操场游荡,碰到了她。她说她考得很差,被老师狠骂了一顿。我就说和她去后山吹吹风。后山的风,确实很大,而且四季不止。我确实偷了枇杷。其实,那枇杷还没有熟,我不知道。我翻过围栏,摘了一大兜,回来和她吃了,虽然很酸很涩。
我什么都没感觉到,真的。那会儿,我只想,她不要告诉别人我偷了果园子里的枇杷。
她再提起这事儿,我不知道她要说什么。她忽然欲言又止。转过身去,看着小河的水。我远远的看着她,在河边,像一尊雕像。
那一夜,我在她家三楼。我失眠了。(待续)